受到醜哥的MSN暱稱與南西朱文章的啟發,
我決定也要在2005年最初的第二天,
寫下2004年整整365天中,值得寫下的十件大事,
說十件,也許不止,不過!
就是要有個數量上的限制,才顯得紀錄下來的是最特別,
嗯?不過也很難取捨,總之,
TRY TRY SEE~
1. 第二與第三次行使我公民的選舉權,幸運的,支持的候選人都有上。
2. 考四間研究所,每一間都出包,元智--狗咬走我的鞋,南華--病到不行,還狂拉西,銘傳--提款卡消磁,世新--忘了帶錶。
3. 冷汗直流的在電話中拒絕進入南華傳管所後,幸運地擠入備取的元智資傳所。
4. 告別繁華台北都市,再次定居於離開六年的桃園故鄉,因為姐姐出嫁,所以整個二樓都是我的!啊哈哈哈~
5. 學會開車!
6. 在資傳所的創意媒體中心工作,獲得稱號,諸如:陳長工、萬(無)能博士、陳總監、陳討厭、第二代...etc
7. 在研究所等待放榜期間,瘋狂的閱讀奇幻小說,但漫畫仍是最愛。
8. 外甥出生,瞬間有時光流逝太快的不安。
9. 一時衝動下的與學長姐前往台東拍攝影片,旅途中,破病又失聲,不過一路從花蓮開到台東,分擔了三分之一的路程~為駕車史中最長的一日。
10.在年終與女友共同邁向第五個年頭~呵呵呵\n
我懷疑我忘了些什麼?
人的記憶真的是不太可靠,
不過,如果這個BLOG撐夠久的話,(如果我沒有懶過頭的話)
也許2005年底還可以好好做一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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